关于印发《无锡市哲学社会科学招标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0-03-27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关于印发《无锡市哲学社会科学招标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市各相关单位、各社科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江苏省《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市哲学社会科学招标课题的规范管理和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发展,现制定印发《无锡市哲学社会科学招标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无锡市哲学社会科学招标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2.无锡市哲学社会科学招标课题申请书
3.无锡市哲学社会科学招标课题结项审批书
中共无锡市委宣传部 无锡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0年3月13日
附件1
无锡市哲学社会科学招标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对哲学社会科学的新要求,进一步促进无锡市哲学社会科学招标课题(以下简称课题)的科研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合理、管理规范科学,努力推动形成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优良学风,营造风清气正、互学互鉴、积极向上的学术生态,促进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无锡市哲学社会科学招标课题项目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无锡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决策咨询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相结合,突出前瞻性、应用性和针对性研究,更好地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当好全省高质量发展领跑者提供思想保障和智力支撑。
第三条 无锡市哲学社会科学招标课题面向全市社科理论和实践工作者,坚持公平竞争、择优立项的原则。无锡市委宣传部和市社科联负责课题选题、申报、评审、立项、结项等工作;课题申报单位负责课题承担人资质能力审查、组织申报与结项、研究进度把握、资助经费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 选题与申报
第四条 课题方向应突出服务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以我市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注重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问题的研究,鼓励基础性、应用性和政策性问题研究,鼓励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综合研究。
第五条 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精品课题两类。重点课题是指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对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全局性影响的课题,精品课题是指围绕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对研究和解决某一方面问题具有较好指导和实践意义的课题,课题一般采取对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确因工作需要、情况特殊、时间紧迫等,也可采取委托研究的方式。对外公开招标的课题,经专家组评审后,重点课题均为立项资助课题,精品课题分立项资助和立项不资助两类。委托研究课题一般按照立项资助精品课题管理。
第六条 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当年第一季度发布课题指南。制定课题指南首先向有关部门、高校、学会等广泛征集研究选题,再由市社科联汇总筛选,经市委宣传部研究确定后与市社科联一起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圈定。从课题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课题申请,受理期限以本年度课题申报通知规定的期限为准。
第七条 申请课题者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
(二)申请人应了解熟悉无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具有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和科研组织能力,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组的负责人,项目组只设一名负责人,且为项目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任务;
(四)重点课题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需副处级以上行政级别。如不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以上级别的,须有一名正高(正处)或两名副高(副处)以上的同行专家推荐;
(五)申请人当次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它市级社科招标项目的申请;
(六)申请人所在单位应积极支持,提供良好的研究条件,鼓励对立项项目进行资金配套、绩效奖励等。
决策应用类课题,鼓励有关职能部门或课题应用单位相关人员加入课题组,指导课题研究,提高课题的针对性和应用性。
第八条 课题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报者通过无锡社科网下载《无锡市哲学社会科学招标课题申请书》,并按要求认真填写,项目申请人应按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由申请人签名,其所在单位负责对项目申请人申报资格的审查和项目申请书的技术审核,并签署信誉担保意见,项目申请书和相关申报材料经单位盖章后,报送市社科联。
第三章 评审与管理
第九条 无锡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负责组织课题的评审和管理等工作。申报课题经资格审查后,由专家组对审查合格的课题进行评审,提出拟立项项目,最后经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研究批准后立项。决策应用类课题,有关职能部门或课题应用单位相关人员加入课题组联合研究的,予以优先立项。
第十条 评审专家从市外有关专家和无锡市社科智库中随机遴选,严格实行专家本人回避制度。评审专家应符合下列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定自觉地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
3.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熟悉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发展情况,有较强的研究能力与学术评价水平;
4.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客观公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职业道德。
第十一条 课题评审实行“专家评审制”,一般于上半年举行。申报材料收集结束后,成立不少于5人的专家评审组,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打分,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审核后确定立项项目,下发立项通知,列入规范管理。已在市级其他相关部门立项的相同或相似课题,不予重复立项。
第十二条 课题评审阶段,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透露或查询课题信息。立项课题正式公布之前,不得擅自透露立项课题名单;已申请本年度课题或与申请人具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学科组专家,不得参加本年度课题评审。
第十三条 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如遇变更课题负责人、改变课题名称、改变最终成果形式、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变更项目管理单位、项目执行过程中或成果出版等方面有涉外问题、主动撤销课题等,须由课题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市社科联审定。
第十四条 课题项目在实施期间,凡出现下列情况: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错误或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擅自更改研究内容和计划;剽窃他人研究成果;抄袭率超过30%;同意延期后仍不能按时完成研究任务等,市社科联将视实际情况终止或撤消该课题,3年内不再接受被撤销课题的课题负责人再次申报课题,情况严重的予以通报并纳入个人诚信记录。
第四章 经费与使用
第十五条 重点课题和立项资助精品课题由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提供课题研究经费。经费一次批准,统一拨付,超支不补。立项不资助课题由课题负责人自行解决课题所需研究经费。鼓励课题负责人工作单位给予适当的配套经费。
第十六条 课题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省有关财政、财务制度和本办法的规定,专款专用,同时要方便科研。课题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资助经费下拨到课题推荐单位的银行帐户,不分拨给课题组成员个人。经费管理单位须严格遵照执行《无锡市哲学社会科学招标课题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锡财规〔2019〕4号),课题负责人按《课题申请书》所列的各项经费支出范围,使用项目经费。
第十七条 课题资金支出是指在课题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活动相关的、应当由课题资金支付的各项费用支出。课题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具体包括:
1.资料费:指在课题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图书(包括外文图书)购置费,资料收集、整理、复印、翻拍、翻译费,文献检索费等;
2.数据采集费: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调查、访谈、数据分析等支出的费用;
3.会议费、差旅费: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交流、考察调研等活动而发生的学术会议、交通、食宿等费用,该项费用不超过直接费用的30%;
4.专家咨询费: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预算由课题负责人按照课题研究实际需要编制,支出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劳务费: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参与课题研究的学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课题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费用。课题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开支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其他费用:指与课题研究相关的其他支出。
间接费用是指在研究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一般按照不超过课题资助总额的一定比例核定。具体比例如下:10万元以下部分为40%;超过10万至50万元(含)的部分为30%;超过50万元的部分为20%。主要包括:
1.绩效费用:指为提高研究效率和质量而支付给课题组成员的绩效支出;
2.管理费: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为组织和支持课题研究而支出的费用。一般按资助总额5%以内提取,原则上少列支或不列支管理费;
间接费用根据科研人员在课题工作中的实际贡献,结合课题研究进度和完成质量,公开公正安排绩效支出,充分发挥绩效支出的激励作用。
课题责任单位不得在核定的间接费用以外再以任何名义在课题资金中重复提取、列支相关费用。
第十八条 课题责任单位财务部门对课题经费统一管理;课题责任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参与课题经费的日常管理。
第十九条 项目进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有权追回拨款:
1.未经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批准,项目主要人员作重大调整的;
2.未经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批准,修改、变更、中止项目的;
3.未能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
4.经费开支不符合本办法及有关规定的。
第五章 成果的验收、结项和转化
第二十条 课题最终成果须进行鉴定,通过鉴定达到标准后方能结题。鉴定专家由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从社科智库中随机挑选,鉴定专家应具有正高或相当于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熟悉被鉴定课题涉及的学科领域和情况,熟悉实践前沿情况,并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或政策水平,思想作风正派。课题组成员不能担任课题的鉴定专家,课题组不得推荐本课题的鉴定专家。
第二十一条 课题结项工作一般在当年10月中旬开始。课题成果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向市社科联提出课题鉴定申请,填写《无锡市哲学社会科学招标课题结项审批书》,重点课题须附上相关应用证明的复印件(领导批示、获奖情况、有关单位的成果评价、采纳证明、有关研究公开发表出版以及其他应用证明等至少一项)。通过鉴定结项的成果,按要求办理课题审核结题手续,向课题负责人颁发《结项证书》。未通过鉴定结项的成果,允许课题组在1个月内进行修改,并重新申请鉴定。
第二十二条 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将建立稳定的成果宣传推广机制。充分发挥市哲学社会科学招标课题项目研究成果的社会效用,加大宣传经费投入;充分利用报纸、刊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对具有重要应用价值、学术意义的最终研究成果或阶段性成果,及时摘编各类专报,报送市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同时,还将不定期举办课题成果发布会,推动优秀成果向现实应用的转化。
第二十三条 课题承担者和所在单位,应采取各种积极措施加强对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宣传、推广和转化,充分发挥其服务于党和政府决策的作用。决策应用类课题,参与课题的相关职能部门或课题应用单位应对课题成果作出评价,并积极推动课题成果的转化。对于成果转化方面表现突出的课题组负责人及科研团队,将会在今后的课题申报及社科智库建设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第二十四条 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对课题成果拥有所有权和优先使用权。可将成果汇编出版,也可以内参形式报相关部门,以上活动不再向作者支付费用。
第二十五条 通过结项的课题最终成果,在正式出版、发表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报送时,应在醒目位置标明“无锡市哲学社会科学招标课题研究成果”字样和项目编号。
第二十六条 鼓励课题研究成果积极申报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和无锡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评奖以及其它奖项。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此前相关管理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中共无锡市委宣传部、无锡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附件2
年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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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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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哲学社会科学招标课题
申 请 书
课 题 名 称
课 题 类 别
首 席 专 家
所 在 单 位
填 表 日 期
中共无锡市委宣传部
无锡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联合印制
2020年3月
申请人承诺
本人承诺对《申请书》所填各项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子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均已征得对方同意。若填报失实或违反有关规定,申报单位和首席专家承担全部责任。如获准立项,本人承诺以本《申请书》为有约束力的协议,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守牢意识形态红线。遵守无锡市哲学社会科学招标课题管理有关规定,遵循学术规范,恪守科研诚信,扎实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中共无锡市委宣传部、无锡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有权使用本《申请书》所有数据和资料。
首席专家(签章):
年 月 日
申报单位承诺:
本单位对申请者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的争议。如获立项,承诺以本表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遵守无锡市哲学社会科学招标课题管理的有关规定,为本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支持,按要求管理研究经费,做好课题研究的协调、管理、审查工作,确保课题内容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传播错误的政治观点,不出现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对本课题的完成提供信誉保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封面上方编号栏,申请人不填写。
二、封面课题类别栏填写“重点课题”或“精品课题”、“自选课题”。
三、行政职务栏填写具体行政职务及相应代码。厅级填A、处级填B、科级填C、其它填D。
四、专业职务栏填写具体专业职务及相应代码。正高职称填A、副高职称填B、中级职称填C、其他填D。
五、最后学历(学历)栏填写具体学历及相应代码。博士生填A、研究生填B、大学本科填C、大学专科填D、其它填E。
六、担任导师栏分两类,博士生导师填A、硕士生导师填B。
七、申请书填写要简洁、规范、清晰,适当控制篇幅和字数,不要附有关研究成果或成果简介、获奖证书等材料。本表各栏除特别规定外,可以自行加行、加页。
八、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电子版可从无锡社科网下载,按要求填写、打印。申请书报送一式3份,用A4复印纸,于左侧装订成册。
九、申请书经申报单位审核盖章后,按照要求报送无锡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十、凡递交的申请书及附件一律不退还,请申请者自行复制留底。
一、基本信息
表1:数据表
课题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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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专家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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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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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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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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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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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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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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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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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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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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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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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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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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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 街(路)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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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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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参
加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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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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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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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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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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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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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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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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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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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组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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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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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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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首席专家情况
表2.首席专家学术简历
填写参考提示:1.本人国内外学习经历、工作简历、学术兼职、所获奖励或荣誉称号等基本情况。2.本人主要研究领域和研究专长、与申报课题相关的代表性成果及基本观点、在相关研究领域的学术积累和学术贡献、同行评价和社会影响等情况(本项重点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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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首席专家承担项目和发表成果目录
近五年来作为第一负责人承担的各类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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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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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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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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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
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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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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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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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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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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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来发表的与申报课题相关的主要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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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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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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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刊物及时间/出版机构名称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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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评价(引用、转载、获奖或被采纳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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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承担项目情况,纵向课题填报地市级以上项目。2.成果名称后须注明第几作者、独著或主编等字样。公开发表的成果须注明出版社及出版时间、刊名及刊期;内部研究报告须注明报送单位及时间;引用、转载须注明引征著作或刊名、刊期;获奖情况只填地市级以上政府奖;被采纳情况填完全采纳或部分采纳。
三、课题设计论证
表4.研究状况和选题价值
填写参考提示:1.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学术史梳理或综述。2.对已有相关代表性成果及观点做出科学、客观、切实的分析评价,说明进一步探讨、发展或突破的空间,详细说明本选题相对于已有研究的独到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和社会意义(本项重点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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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总体框架和预期目标
填写参考提示:1.本课题内含的总体问题、研究对象和主要内容,总体研究框架和子课题构成,子课题与总课题之间、子课题相互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2.本课题研究在学术思想理论、学科建设发展、资料文献发现利用、实践应用、服务决策等方面的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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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填写参考提示:1.本课题的总体思路、研究视角和研究路径,具体阐明研究思路的学理依据、科学性和可行性。2.针对本课题研究问题拟采用的具体研究方法、研究手段和技术路线,说明其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本项重点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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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重点难点和创新之处
填写参考提示:1.本课题拟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和重点难点问题,分别阐述提炼这些问题的理由和依据。2.本课题研究在问题选择、学术观点、研究方法、分析工具、文献资料、话语体系等方面的突破、创新或推进之处(本项重点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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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参考文献和研究资料
填写参考提示:1.按引用文献规范列出本课题研究所涉及的主要中外参考文献。2.基本文献资料的总体分析和代表性文献资料的概要介绍,简要说明重要文献资料的选择依据、获取途径和利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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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研究计划
表9.研究进度和任务分工
填写参考提示:1.本课题研究的实地调研(或实验)方案、资料文献搜集整理方案、总体进度安排和年度进展计划。2.首席专家和核心成员的具体任务分工和每年投入时间(月)。3.主要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的名称、形式、字数,成果出版或发表、宣传推介的方式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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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研究经费
表10.经费预算表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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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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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开支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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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预算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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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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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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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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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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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采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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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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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费、差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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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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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费、劳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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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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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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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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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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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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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管理单位的开户银行信息(非市级财政预算必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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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 开户行 户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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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经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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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有其他经费来源,需由相关单位详细说明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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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管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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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资助经费由首席专家所在单位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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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经费预算按照有关财务规定编制,须注明开支细目。
2.如有其他经费来源,请提供出资单位证明材料,附在本预算表之后。
六、审核意见
表11.首席专家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1.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是否属实; 2.首席专家和参加者的政治业务素质是否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 3.本单位能否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 4.本单位是否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 单 位 科 研 管 理 部 门 公 章 单 位 公 章 首席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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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2.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评审组建议立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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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审专家签字: 评审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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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未通过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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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选题不当,不符合资助条件; 2.课题论证不充分; 3.首席专家的素质或水平不宜承担此项目; 4.课题组力量不强或分工不当; 5.资料准备不够; 6.最终成果不明确; 7.不具备完成课题所需的其他条件; 8.经过比较,本课题有更适合的承担人; 9.其他原因(加以说明): 评审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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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3.中共无锡市委宣传部、无锡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意见
重 点 课 题 批 准 资 助 金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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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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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 品 课 题 审 批 结 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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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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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不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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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立项资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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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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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意见: 公 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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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无锡市委宣传部意见: 公 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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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年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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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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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哲学社会科学招标课题
结项审批书
课 题 名 称
课 题 类 别
课 题 负 责 人
所 在 单 位
报 送 日 期
中共无锡市委宣传部
无锡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联合印制
2020年3月
声 明
本申请结项的研究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方面争议。中共无锡市委宣传部、无锡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享有宣传介绍、推广应用本成果的权利,但须保留课题负责人的署名权。特此声明。
课题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结 项 说 明
一、本表适用于无锡市哲学社会科学招标课题结项申请。
二、按照有关规定一律用计算机认真如实地填写表内栏目。无内容填写的栏目可空白;所填栏目不够用时可加附页;凡前面有方框的选择性栏目,请在对应选项前方框内打√(可在word中复选方框后输入2611, 再按Alt+x即在原方框位置出现☑)。
三、结项材料须装订成1册,按以下顺序:
1.《无锡市哲学社会科学招标课题结项审批书》(A4纸型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无锡市哲学社会科学招标课题立项协议书》(复印件)
3.课题研究成果(成果形式为论文的,提交刊物封面页、目录页、版权页和正文页复印件;为公开出版专著的需提交2本样书;为研究报告的,可附加获奖、采纳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外文的需提交相应的中文概要说明);
4.《无锡市哲学社会科学招标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限有变更事项者提交)。
经本单位科研部门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不按此格式要求提交的结项材料将影响验收。
一、基本情况
结项课题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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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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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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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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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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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果 形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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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著 □论文 □研究报告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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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题 状 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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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 □提前 □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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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主要成员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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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
题
负
责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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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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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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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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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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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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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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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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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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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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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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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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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
题
组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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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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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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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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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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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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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课题组主要成员按成果(计划)发表或出版时的实际署名顺序填写。
二、主要成果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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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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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
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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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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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及出版时间 或发表刊物及刊物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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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果要报
主要内容与要求提示: 1.成果要报是结项的必需材料,供介绍、宣传、推广成果使用,请直接在本栏内填写。应用性研究成果将择优报送市领导及有关部门领导;基础理论研究性成果将择优发布在相关媒体上。 2.请围绕该课题研究最具新意的观点,或最新调研实情,或对策建议,用简洁的文字,说明其基本观点,提出论据、论点并作简要阐述。字数为1500-3000字左右。结尾处注明课题编号、课题名称、课题组主要成员(姓名之间用顿号隔开)、成果发表刊物名称及年期、专著出版社、研究报告获奖、采纳部门及时间。
课题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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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结报告
主要内容与要求提示:1.课题预期研究计划的执行情况;2.成果研究内容及方法的创新程度、突出特色和主要建树;3.成果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以及社会影响和效益;4.成果存在的不足或欠缺,尚需深入研究的问题等。2000字左右。 课题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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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批意见
所 在 单 位 审 核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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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及要求提示:课题内容是否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成果质量是否符合预期要求,课题组的研究工作和自我管理是否符合市社联课题管理的有关规定,课题组经费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同意结题。
公 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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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家 组 鉴 定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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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研究成果的综合鉴定结论为: A级 成果处于学科领域领先水平;( ); B级 较好达到了预期设计要求; ( ); C级 基本达到了预期设计要求; ( ); D级:限期修改后结项( );限期修改后撤项( )。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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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社 科 联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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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综合鉴定结论以及课题组的研究工作情况,经审定: ( )同意正常结项; ( )属于限期修改后再鉴定结项; ( )属于按撤销项目规定处理。 公 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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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委 宣 传 部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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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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