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5年度无锡市哲学社会科学招标课题(经济普查专项)立项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5-04-28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经专家组评审,2025年度无锡市哲学社会科学招标课题(经济普查专项)共立项9项,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课题负责人接到本通知后,请就相关经普数据资料获取等事宜尽快联系市统计局,并根据市统计局 市社科联《关于发布2025年度无锡市哲学社会科学招标课题(经济普查专项)的通知》(锡统〔2025〕7号)精神,按课题设计论证的内容认真组织课题组成员,按计划进度和质量要求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应加强管理,并为课题研究提供相应的配套科研经费等必要的支持,督促课题负责人按时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
2025年度无锡市哲学社会科学招标课题(经济普查专项)资助经费为每个立项课题3万元。课题立项后,市统计局将按照《无锡市哲学社会科学招标课题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锡财规〔2019〕4号)规定分两次拨付资助经费。资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必须符合《无锡市哲学社会科学招标课题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财政、财务制度的规定,同时要有利于促进科研人员开展课题的研究工作。
各立项课题组须在2025年6月15日前提交《中期报告》,具体提交方式和要求以市统计局届时通知为准。
课题成果完成后,由课题负责人提出结项鉴定申请,在网上申报平台填写《结项审批书》,经评审通过后予以结项。本次课题结项成果报送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前,结项事宜另行通知。课题成果形式为1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和3000字左右的成果要报(供介绍、宣传、推广成果使用);如有较为完整的政策建议,可单独形成文字材料。
课题研究成果所有权归市统计局所有,相关单位不得自行或授权第三方使用。市统计局可将成果汇编出版,也可以内参形式报相关部门,以上活动不再向作者支付费用。
为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课题研究报告需进行查重,重复率不得超过20%,否则不予结项。课题研究过程中有延期、变更项目管理单位、改变项目名称、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等重要事项变更的,须由课题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市统计局审批。
联系人及电话:任彩云,0510-81823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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